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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事宜管控通知;返乡人员管理规定;菏泽各县(区)乡镇核酸样本采集点公布
来源: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2-02 16:28:17   点击次数:31

  原标题:婚丧事宜管控通知;返乡人员管理规定;菏泽各县(区)乡镇核酸样本采集点公布

  目前,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现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婚丧事宜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报备制度。各镇(街道)及村(居)“两委”、红白理事会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红白事须上报镇(街道)备案,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并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专班予以跟踪管理。

  二、红事方面。提倡婚事新办,不举行婚庆仪式,确要举办的一律从简,并做好个人防护。餐饮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在村民家中办理的,提倡一碗菜,不设桌餐,不办流水席。

  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温、戴口罩;办理过程中,与他人主动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三、白事方面。办理丧事,要化繁为简、简化程序、缩小范围,缩短治丧时间,严控参与人数,并做好防控措施,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禁止邀请辖区外的亲属和朋友出席活动。就餐提倡一碗端,不设桌餐。

  遗体去殡仪馆火化时,原则上只安排一名亲属陪同,最多不超过2名。去殡仪馆前,陪同人员要配合遗体运输车司机做好测温、登记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到殡仪馆后,一人进殡仪馆办手续,配合做好测温、登记。在外等候的随行人员要做好疏散,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

  提倡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忌日纪念,确要举办的,限制在近亲属范围内,提倡派代表参与,控制参加人数。

  四、夯实监管责任。办理红白事宜,村两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至少要有1名村干部进行全程跟管,包村干部要监督指导,严禁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参加活动。按照谁办事谁负责的原则,备好消毒用品,红白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疫情保护措施。参加人员都要做好登记,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身体不适人员一律不得参加。

  五、加强宣传引导。村(社区)要充分的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绝不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引导村民遵循节约节俭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宜不办。

  六、坚持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疫情防控要求,主动丧事简办、婚事新办,不参加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动员朋友、同事、亲属、邻居积极加入进来。

  为了避免婚丧嫁娶、大型聚会等宴席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现公告如下:

  一、各镇(街)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的政策宣传到村(居)、到家庭,管理责任压实到村(居)。确须举办宴席的,宴席承办者要通过所在村(居)向镇(街)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备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三、宴席承办方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强化宴席疫情防范,并做好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巡查,实行划片包联、责任到人(组),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饭店和宴席承办者。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及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五、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宾馆、餐饮饭店酒店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执行防控规定的予以处罚。

  六、县公安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防范返乡人员持续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进一步巩固单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指挥部《关于织牢织密防护网逐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随访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返乡人员排查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二类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非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类人员: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地级市为单位整体纳入的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14天内发生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人的地级市、省指挥部指定的地区。

  (一)返乡人员一定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1月28日之后返乡人员一定凭7天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村(社区)负责查验。返乡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第一类、第二类人员返乡后严格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聚集。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验测试。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验测试要求。

  1.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14”和“5+1”, 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健康监测,返回后立即进行2次核算检验测试(间隔24小时),第7天进行第3次核算检验测试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进行第4次、第5次核算检验测试。

  2.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验测试,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验测试。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 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合措施落实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费用自理。

  各乡镇(街道)采样点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配足采样人员、耗材和防寒设施。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采样点的培训指导,规范采样送检程序,确保返乡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检测,防止长时间等待以及交叉感染现象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将返乡人员核酸检验测试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对行动不便的返乡人员,由乡镇(街道)负责联系属地卫生院安排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落实排查管理责任,对返乡人员逐人登记建档,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接触史、交通方式等,确保可追溯。镇村(社区)专职干部、公安干警、网格员为居家健康监测责任人,医务人员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立即转运至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就诊。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疫情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显著增加,随着春节临近,返乡人员明显增多,人员流动增大,面临疫情防控的严峻挑战,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防疫事项告知如下:

  1、返乡必备。返乡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做好健康监测。

  2、提前告知。返乡前,至少提前三天主动向镇街及社区(村居)报备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所处风险区、所从事工作及预返程方式。

  3、途中自律。错峰返乡,返乡途中提倡携带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饮水、进食及触摸外部公共设施。

  低风险区返乡人员须持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返乡后不需要集中隔离,但有必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测量,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验测试,并主动向镇街及社区(村居)报备健康信息。

  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行“7+14”和“5+1”,即7天居家隔离和14天健康监测。返回后立即进行2次核算检验测试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算检验测试。居家隔离要做到单人单间,严格消毒,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如果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症状),立即向所在镇街及社区(村居)报告。

  1、就近购物须知。去商场超市前做好购物计划,购物时尽量避开商场、超市人流高峰期,如选择商场超市刚开始营业时。进入和离开商场超市前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手消毒剂,随时做好手卫生。如果是楼层比较低的情况下,推荐走楼梯或乘坐扶梯;如果楼层较高,建议优选扶梯;如果必须乘坐厢式电梯,电梯人多时可以等候下一趟电梯,乘电梯时最好能够降低用手直接触碰按钮,并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选购商品时,避免前往人多聚集的柜台或摊位,如促销柜台,可以戴手套或者挑选结束后及时做好手卫生。结账时,优先选择无接触付费方式,如二维码付款。减少在商场超市购物停滞时间,建议不超过2小时。

  2、网上购物须知。非必要不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网上购物;在购买、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尽可能的避免用手直接触碰,要戴好口罩、帽子、手套,做好个人防护;不要食用生冷海产品,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

  3、外出就餐须知。倡导在家就餐,最好能够降低外出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必须外出就餐时,要佩戴口罩,携带手消毒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减少直接用手触碰扶手等公共设施;点餐时,优先选择无接触电子菜单和扫码点菜;避开通风不良座位,如无窗户的包间;减少在餐厅就餐时间,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就餐结束后,建议选择扫码付款等无接触付费方式。

  4、防疫常识须知。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请谨记“戴口罩、勤洗手、吃熟食、分餐制、一米线、常通风、讲卫生”这些基本生活常识,做好健康防护。

  要科学规范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尽可能的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陪护、探视等规定,主动出示“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预检分诊和核酸检验测试。一名患者限一名陪人,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患者亲属到医院探视。

  现将曹县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核酸检验测试机构名单公布如下,希望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能帮助到您,祝您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

  1月23日,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菏泽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将全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予以通告;各县区要逐步跟进通告本县区哨点诊室及核酸采样点位置和联系电话。

  广大市民假如慢慢的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的符合标准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指出,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药店发现的发热患者和购买退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全部进行实名登记,立即转诊或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同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对未按要求就诊的要通知居住地村居督促其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

  各县区要将返乡人员核酸检验测试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规范组织核算检验测试,适当增设核酸采样点并公示,确保每个乡镇不少于 1 处采样点。各采样点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返乡后 24 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检测,防止长时间等待以及交叉感染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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